网络工程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 |
高立鹤 2023-10-30 35 |
为做好网络工程学院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建立和健全我院思想政治辅导员工作考核制度,使辅导员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并更加具体、规范的开展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辅导员例会制度 按照学院规定,学生工作队伍应每周召开辅导员例会。本院系辅导员例会规定时间为每周星期二下午4:30召开。 会议主要内容为: 1、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学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 2、总结近期工作,讨论分析学生教育管理重要议题并布置近期工作; 3、会前每人都要有准备、要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及时记录主管领导布置的工作。 二、辅导员深入寝室制度 1、辅导员应深入学生寝室,了解学生在学习、生活、安全、卫生、文明、寝室建设达标等各方面的情况,监督学生遵守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2、辅导员应指导寝室文化建设,加强学生的寝室安全意识,避免各种矛盾和纠纷发生,不断提高学生寝室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3、辅导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寝室的问题,认真填写辅导员工作记录。 三、辅导员与学生谈话制度 1、辅导员与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是为了在工作中能准确、及时的了解和掌握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情况,及时的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促使学生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 2、辅导员在与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时,要注意针对不同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方法,更要注意与学生谈话的方式和谈话的技巧,以热诚的态度积极引导、帮助学生认识和处理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烦恼。 谈话内容参考如下: (1)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认清当前的政治形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并根据情况帮助他(她)分析所面临的题,找到问题的根源和今后自已发展的方向,最求解决的有效办法。在与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谈话中,应注意挖掘和分析学生成绩差的原因,与学生共同商量和制定提高学习成绩的具体有效措施,督促他们在学习上寻求一种促使自己不断进步的学习方法。 (3)定期检查学习差,纪律差等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学习状况,尽量排除影响其学习进步的不利因素,促使学生在行为上加强其自我约束能力,以达到提高学习成绩的目的。 (4)辅导员应作好与学生个别谈话的记录,不断总结每一名学生在各方面的情况,以便为学生的教育作好准备。 四、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 辅导员应加强与任课教师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反映学生要求,听取教师意见,增强工作针对性。每学期辅导员应主动与该学期的每位任课教师联系。沟通交流的次数不得少于两次。与任课教师的交流沟通情况,应做好工作记录。 五、辅导员与家长联系制度 辅导员应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结合学生思想状况的重大变化:如学生生病(身体或心理原因)住院,学习成绩下滑,违反校规校纪,经教育无改观者等情况,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与学生家长联系每学期覆盖面要达到15%,并做到特殊学生要经常联系、重点学生要加强联系、一般学生要保联系,同时认真做好辅导员与家长联系情况的记录。 六、学生课外学习活动指导管理制度 1、按照学生工作部要求,在学院根据学生的特点与爱好开展的各项学习、学术,文体、科技创作等活动时,辅导员要积极组织、支持和鼓励学生参加各种活动,使学生在活动的参与中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增强竟争意识,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2、辅导员应对学生课外学习活动进行指导。指导学生积极开展科技发明、社会实践、文娱体育活动;鼓励学生参加各种专业性学习竟赛,各种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大学生英语竟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演讲比赛、辩论赛、体育竞赛、艺术类竞赛等活动。 3、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课外学习活动的管理,要尽可能提供保障条件,使活动能顺利开展;要注意落实审批程序,加强课外学习活动的过程控制,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七、辅导员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度 1、每学期初,辅导员要根据学校及院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计划及工作要点,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并在工作中根据学校、院系工作实际情况,调整制定周工作计划。 2、每学期期中和期末,辅导员应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交流,从中推荐参加全院辅导员工作的交流;系部将根据辅导员工作情况对辅导员进行考核,并以此作为评优的依据。 八、辅导员的工作考核及奖惩 1、学院每学年对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辅导员进行考核。年度考核的院系初评采取分项评分的办法进行,辅导员学年工作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辅导员自评占10%,教师测评占50%,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占40%。 2、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辅导员对一年的工作做出全面总结,进行个人自评。 (2)教师测评和考核领导小组测评。辅导员向学院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按系部要求公开述职,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和随机抽取的学院教师,依据《辅导员日常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对辅导员的日常工作情况及其所带班级的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3)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决定学院初评结果。 3、考核结果与运用 (1)辅导员年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成绩超过90分且排名前15%的为优秀,考核成绩超过80分且排名前25%为良好,剩余的为合格和不合格,其中考核分数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学院为优秀辅导员发荣誉证书和纪品。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年度优秀资格。 A、连续二周不按学校要求组织学生教育活动,不深入学生宿含、教室走访学生,了解学生动态; B、无故不参加学校或系部辅导员工作例会、培训或因无特殊情况请假超过三次者; C、辅导员工作要求保持手机畅通,未能按要求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出现学生不良事件者或工作失误者; D、学生出现违纪、突发事件、退学等情况,辅导员不按规定及时上报学校、不及 时通知学生家长,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者; E、其他明显不尽职行为产生不良后果,受到学校行政、党纪处分者。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视为工作失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A、无故旷工2天及以上(正常上班和值班时间段); B、新生注册信息、毕业生资格审查信息出现遗漏、严重差错的; C、在学生评奖评优、奖助学金的评定发放、学生组织发展等重大工作中弄虚作假,出现学生有效投诉经查属实的; D、《辅导员工作日志》、学生档案、学生评优评先材料填写极不负责,经检为不合格且不认真整改的; E、不深入班级、宿含,不解决工作职责内学生存在的问题,导致出现严重事件,经查属实的; F、处理学生事件不到位,出现学生群体事件、政治事件、重大治安或刑事案件及学生非正常死亡的; G、所带学生3天以上没在校而未报告,直至造成情节严重后果未上报的; H、所带学生出现突发事件未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的; I、所带学生进行校外活动造成严重后果未及时上报信息或给子处理的; J、学生心理教育工作不积极,不处理、不及时发现心理问题,导致学生心理问题恶化或发生严重后果的; K、所带班级学生做出严重损坏学校荣誉的事情,经查属辅导员工作失误造成的; L、不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而在学生中产生恶劣影响的; M、所带班级重大活动(如毕业离校等)组织不得力或不参与,导致造成混乱局面,影响极坏的; N、其他经学院部门或学生班级界定为属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 (4)考核结果存入其本人档案,若辅导员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议,复议后仍有异议,本人可写出书面意见一并存入档案。 (5)考核结果为辅导员任用、职务晋升、评优表先、津贴发放等重要依据。
网络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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