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工程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

  高立鹤        2023-10-30        35

为做好网络工程学院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建立和健全我院思想政治辅导员工作考核制使导员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并更加具体、规范的开展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辅导员例会

按照学院规定,学生工作队伍应每周召开导员例会。本辅导员例会规定时间为每周星期二下430召开。

会议主要内容为: 

1、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学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

2总结近期工作讨论分析学生教育管理重要议题布置近期工作

3会前每人都要有准备、要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及时记录主管领导布置的工作

导员寝室

1、辅导员应深入学生寝室,了解学生在学习、生活、安全、卫生、文明、寝室建设达标等各方面的情况,监督学生遵守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2辅导员应指导寝室文化建设,加强学生的寝室安全意识,避免各种矛盾和纠纷发生,不断提高学生寝室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3、辅导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寝室的问题,认真填写辅导员工作记录。

导员与学生谈话制度

1辅导员与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是为了在工作中能准确、及时的了解和掌握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情况,及时的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促使学生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         

2、辅导员在与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时,要注意针对不同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方法,更要注意与学生谈话的方式和谈话的技巧,以热诚的态度积极引导、帮助学生认识和处理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恼。

谈话内容参考如下

1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认清当前的政治形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并根据情况帮助他()分析所面临的题,找到问题的根源和今后自已发展的方向,最求解决的有效办法。在与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谈话中,应注意挖掘和分析学生成绩差的原因,与学生共同商量和制定提高学习成绩的具体有效措施,督促他们在学习上寻求一种促使自己不断进步的学习方法。

3)定期检查学习差,纪律差等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学习状况,尽量排除影响其学习进步的不利因素,促使学生在行为上加强其自我约束能力,以达到提高学习成绩的目的。

4)辅导员应作好与学生个别谈话的记录,不断总结每一名学生在各方面的情况,以便为学生的教育作好准备。

四、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

辅导员应加强与任课教师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反映学生要求,听取教师意见,增强工作针对性。每学期辅导员应主动与该学期的每位任课教师联系。沟通交流的次数不得少于两次。与任课教师的交流沟通情况,应做好工作记录。

五、辅导员与家长联系制度

辅导员应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结合学生思想状况的重大变化:如学生生病(身体或心理原因)住院,学习成绩下滑,违反校规校纪,经教育无改观者等情况,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与学生家长联系每学期覆盖面要达到15%,并做到特殊学生要经常联系、重点学生要加强联系、一般学生要保联系,同时认真做好辅导员与家长联系情况的记录。

六、学生课外学习活动指导管理制度

1、按照学生工作部要求,在学院根据学生的特点与爱好开展的各项学习、学术,文体、科技创作等活动时,辅导员要积极组织、支持和鼓励学生参加各种活动,使学生在活动的参与中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增强竟争意识,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2、辅导员应对学生课外学习活动进行指导。指导学生积极开展科技发明、社会实践、文娱体育活动;鼓励学生参加各种专业性学习竟赛,各种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大学生英语竟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演讲比赛、辩论赛、体育竞赛、艺术类竞赛等活动。

3、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课外学习活动的管理,要尽可能提供保障条件,使活动能顺利开展;要注意落实审批程序,加强课外学习活动的过程控制,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七、辅导员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度

1、每学期初,辅导员要根据学校及院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计划及工作要点,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并在工作中根据学校、院系工作实际情况,调整制定周工作计划。

2、每学期期中和期末,辅导员应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交流,从中推荐参加全院辅导员工作的交流;系部将根据辅导员工作情况对辅导员进行考核,并以此作为评优的依据。

八、辅导员的工作考核及奖惩

1、学院每学年对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辅导员进行考核。年度考核的院系初评采取分项评分的办法进行,辅导员学年工作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辅导员自评占10%,教师测评占50%,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占40%

2、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辅导员对一年的工作做出全面总结,进行个人自评。

2)教师测评和考核领导小组测评。辅导员向学院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按系部要求公开述职,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和随机抽取的学院教师,依据《辅导员日常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对辅导员的日常工作情况及其所带班级的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3)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决定学院初评结果。

3、考核结果与运用

1)辅导员年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成绩超过90分且排名前15%的为优秀,考核成绩超过80分且排名前25%为良好,剩余的为合格和不合格,其中考核分数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学院为优秀辅导员发荣誉证书和纪品。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年度优秀资格。

A、连续二周不按学校要求组织学生教育活动,不深入学生宿含、教室走访学生,了解学生动态;

B、无故不参加学校或系部辅导员工作例会、培训或因无特殊情况请假超过三次者;

C辅导员工作要求保持手机畅通,未能按要求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出现学生不良事件者或工作失误者;

D、学生出现违纪、突发事件、退学等情况,辅导员不按规定及时上报学校、不及

时通知学生家长,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者;

E、其他明显不尽职行为产生不良后果,受到学校行政、党纪处分者。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视为工作失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A无故旷工2天及以上(正常上班和值班时间段)

B新生注册信息、毕业生资格审查信息出现遗漏、严重差错的

C在学生评奖评优、奖助学金的评定发放、学生组织发展等重大工作中弄虚作假,出现学生有效投诉经查属实的;

D《辅导员工作日志》、学生档案、学生评优评先材料填写极不负责,经检为不合格且不认真整改的;

E不深入班级、宿含,不解决工作职责内学生存在的问题,导致出现严重事件,经查属实的;

F处理学生事件不到位,出现学生群体事件、政治事件、重大治安或刑事案件及学生非正常死亡的;

G所带学生3天以上没在校而未报告,直至造成情节严重后果上报的;

H所带学生出现突发事件未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的;

I所带学生进行校外活动造成严重后果未及时上报信息或给子处理的

J学生心理教育工作不积极,不处理、不及时发现心理问题,导致学生心理问题恶化或发生严重后果的;

K所带班级学生做出严重损坏学校荣誉的事情,经查属辅导员工作失误造成的;

L不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而在学生中产生恶劣影响;

M所带班级重大活动(如毕业离校等)组织不得力或不参与,导致造成混乱局面,影响极坏的

N其他经学院部门或学生班级界定为属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4)考核结果存入其本人档案,若辅导员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议,复议后仍有异议,本人可写出书面意见一并存入档案。

5)考核结果为辅导员任用、职务晋升、评优表先、津贴发放等重要依据。

 

 

 

 

网络工程学院

202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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