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工程学院二级心理站工作制度

  高立鹤        2023-10-30        38

.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守则

1.必须遵循心理咨询原则并坚持正确的价值观和伦理道德。

2.热心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坚持咨询的科学性。

3.遵守咨询保密原则,严格保守来访者的心理秘密和资料。

4.负责学生心理测量以及健康状况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

5.承担学校心理健康的宣传、教育任务,实时关注学生动态。

6.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7.认真负责、热情大方,注意提高工作效率。

8.谈话和气、谈吐文雅,衣着整洁,仪表端庄。

9.认真咨询,及时反馈,相信记录来访情况。

10.来访者可能伤害他人的人身安全,或自身处境紧急、危险,应及时报知有关部门。

.心理咨询教师工作守则

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心理咨询的职业道德规范。   

2.爱岗敬业,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咨询技能。   

3.咨询态度热情、真诚、尊重、富有爱心和同理心。   

4.在进入正式咨询时,如有必要,咨询教师应向来访者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咨询目标、咨询原则、咨询程序上的规则及可能影响咨询关系的各种限制。  

5.咨询教师与来访者之间对角色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策略及可能的结果等,双方都应有所了解,并取得一致意见。  

6.在进行心理测试之前咨询教师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验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7.工作认真负责,做好咨询记录,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工作总结。   

8.对来访者的相关资料要按心理咨询的原则予以保密。   

9.遇到需要有学生所在学院或其他部门配合处理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时,咨询教师应及时与有关方面联系,不得延误。   

10.咨询教师接待每位来访者的时间原则上应控制在50分钟之内。

.心理咨询保密制度

1.心理咨询教师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录音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及时保存。

3.心理咨询教师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教学引用和科研写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

4.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紧急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5.心理咨询教师接受学校、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法律规定的询问时,不得做出虚伪的陈述或报告。

 

                                 

 

 

 


 

打印文章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